我方为一家开发商提供安装工程,后期开发商不让我方施工,让第三方施工,并拖欠我方工程款。现请问1、我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审核单(开发商和监理均认可盖章)能否作为认定工程量和工程款的证据?2、第三方进入施工,已经完全破坏了原我方的施工,如对方提起工程款结算异议,能否对工程款进行审计?如不能,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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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程进度如果有开发商和监理盖章认可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计算你们的工程款,第三方施工如果要破坏你们的原施工可以现在马上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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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审核单可以作为证据,需要了解你的更多情况,才能给你一个准确的界定,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处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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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情况我认为
首先:发包方是违约行为,你们可以根据合同主张违约金。
其次:应尽快起诉,申请证据保全。可以申请审计。
如满意请采纳并评价。如有需要可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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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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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