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买了套二手房是在今年1月份过户好的,之前的物业费原业主不去交,当初买之前合同有写原业主必须把物业费结清,当时忙着过户的手续忘了让原业主先去交完再过户,现在已过完户了原业主也不交这笔钱了,请问我买房之前签的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效力?还有我要通过什么途径让原业主把这笔钱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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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起诉他要求支付物业费,当然前提是你已经先支付了物业费,拿到了物业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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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购房合同依然有效,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起诉他要求支付物业费,当然前提是你已经先支付了物业费,拿到了物业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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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替原业主交纳物业费,则你可以起诉原业主,向原业主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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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属于交房前产生的费用,无需承担。但是,需要有相应的数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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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