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来公司面试的时候,公司跟我说试用期是一个月,上班时间是:早上7点到中午12点其间休息1个半小时,现在我已经在公司做了一个多月,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不服公司的上班时间调动,现在上班时间为早上8点到晚上19其中间只休息半个小时,现在我想辞职,可是公司领导说要等招到人才可以走,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要按公司的调动时间来上班吗?公司上班时间超过11个小时。
-
未足额支付工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
-
你可以辞职,不必等到公司招到人,而且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与你签订合同,用工的次月开始,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
提前三天告知单位你要辞职,最好保留证据。三天后直接走人,无须单位同意。
如果单位不发工资或者故意刁难你,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加班费,补发工资等。
如不清楚或有其它问题,非常欢迎您来电详细咨询,厦门 吴金荣律师 15960204053.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