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司近一年,公司未与我签劳动合同,具体情况见正文。1)入司将近1年,试用期三个月
2)公司不与我签定劳动合同
3)入司四五个月后才给我上社保
情况大致如此。
我的问题是:
1)上述三种情况,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具体是哪些规定。
2)如果公司辞退我,需要不需要给我赔偿,具体陪多少。
3)如果我主动辞职,公司需要不需要给我赔偿,具体陪多少。
4)如果公司不按照规定给我赔偿,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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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种做法都违法.
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公司辞退你,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如你辞职,你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按规定给你赔偿,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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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拿双倍工资。立即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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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