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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还在筹备阶段,营业执照还在审批,并且还没有批下来,公司招人来帮助筹备前期工作,员工在工作了六天后因家里有事请假回家,结果在回到家以后遇车祸身亡,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有什么责任需要承担或者有何善后义务吗?谢谢指教!(员工在报道第一日,公司负责人提出签订合同,但是员工拒绝了,他说的理由是另外有别的公司也在请他,他想看看本公司的筹备情况能不能正常经营,要求待公司能正常稳定经营且能达到他的要求后才确定留下来工作,所以当时他说现在他不签合同,但是可以帮忙筹备看看情况)

劳动纠纷
2010-04-07 07:16: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还在试用期间,单位不承担责任的。
  • 这属于非工伤死亡,法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 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 可以按非因工死亡的标准要求单位支付相关的补偿.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如有不明可以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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