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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今A公司的机器放在张某处,现作为低压货款给王某,并特此委托书于王某自行取走,待A公司李某还清货款后王某必须退还给李某,以上本人确保无误,若因有无产生的责任与损失由本人负责。李某签字,A公司盖章。请问:这张委托书可以追究签字人李某的连带保证责任吗 注:工商查询不到A公司信息,张某也没有把机器给王某,原来欠款公司也找不到了,李某是欠款单位的法人

债权债务
2010-04-07 14: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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