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戚在外地广东那边给私人老板做基建,09年12月29日因高空作业摔下来,手骨折,整个腿骨折了,现在整个弄着钢板,医生说半年内都不能下地,一年半后才能拆钢板,原先老板是说私了的,给22000元,前期医疗费老板承担了,我们觉得太少了,问一下索赔程序怎么走,赔多少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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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工伤认定,二是工伤鉴定,三是根据鉴定等级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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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照雇佣关系致伤的人身损害主张赔偿。
私人老板系雇主,伤者为雇工,两者只有劳务关系,而不存在劳动关系。
伤者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补贴、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必要的医疗器械费、精神抚慰金、伤残鉴定费、交通费等都可以向雇主主张。
协商不成的,直接向当地基层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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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