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丈夫结婚不到3年,双方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育有一子先刚满8个月,我还在哺乳期,我提出抚养孩子,他基本没意见。我们没有存款,有房子是婚前他买的,我花的装修款10万元左右,我就想问一下我怎样多的得到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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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前财产属于他自己,装修款你可以要求返还;另外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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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款可以适当要回。。。。。。
对方还要持付抚养费。。。。。
协议不成,可以诉讼离婚。。。。
具体可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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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子装修款是你出的,可以向对方要求返还。并且可以向对方要求抚养费,直到孩子18周岁。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烟台地区的抚养费大概400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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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