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今年我闸北原来住的房子动迁了,房子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房子是我和父亲一起住的我们是属于同号分户有两本户口本,这次动迁政策上属于托底,我是3口之家按政策获得54万多的动迁安置款买了套动迁房。现在在产权上父亲和我发生了分歧他认为这次动迁所有的钱都是他的我的那套房子要写他的名字。我不是很理解希望律师白忙之中能给我点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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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你们的动迁住的房产是公房还是私房,还有补偿安置协议是怎么签的都很重要,建议让律师看材料后给分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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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产权人,房屋的评估价是产权人的,托底安置,不应该全部是他的,是政府用来弥补居住困难人员的,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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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