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北京一所大学的应届毕业生,被一家公司录用以后签署了一份公司的内部协议,大概内容就是如果不跟公司签三方协议,就罚3000元。协议是一式两份,但是签完以后就没再给我属于我的那一份,我的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都交到了公司,但是没有跟公司写书三方协议没有办理过入职手续。现在我想换个公司,请问
1.我该如何拿回我的三方协议以及我的其他材料。
2.公司与我签署的内部协议是否为霸王条款。
3.目前我没有跟公司签署三方协议没有办理入职也没有在公司实习过,如要回三方协议是否真的需要赔偿公司3000元违约金?
我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真的很着急,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