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三年前我姐的在一个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七楼,阁楼式,120平方左右.此小区共有28套阁楼式房子,80到120平方不等.买房时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但没多久开发商将合同收回,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合同改为阁楼合同,事后告知业主如果不改为阁楼合同不能办证,此事基本平息.然而 至今这28户仍然没有办下房产证或阁楼证.一楼至六楼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已 办完.而且土地使用证中注明该土地使用权属于一楼至六楼所有.到此业主们感觉双证已经基本没希望了.
注(买房时买方没有告知此房屋不能办证,卖方收回房屋合同时业主也没有留复印件)
请问律师;该房屋是否有退房或者赔偿的可能性,办证有没有可能,如果再次买卖又当如何? 现在业主是想联合起来起诉卖方,可是这官司怎么打?最好的结果又能怎么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