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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单位员工,单位出车为我家办理丧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事故认定我方为全责,单位以公车私用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是单位办公司安排的。法律将如何判定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
2010-03-30 21:05: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承担最终责任。
  • 单位应该承担责任
  • 肇事者需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司法解释中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单位是不需要承担这个刑事责任的,同样是这个解释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但是民事责任部分,应该是肇事者、单位与你来共同承担,肇事者是直接侵权人,单位作为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你作为受益方在前两者都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存在一定的补偿连带责任。(律师助理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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