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九年前和她前夫到法院办理协议离婚,大概内容:1,自愿离婚.2,无财产和债权债务分割.
但是在办理离婚当天他前夫写了张欠条,内容"是今欠**人民币100万元."签名,日期.欠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我朋友问他要了很多次没给.请问打官司能不能要回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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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写还款日期,你可以随时要求其还款,包括现在,另外你朋友一直主张还款,诉讼时效没有问题,不过最好尽快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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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债务是真是的,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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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钱,需要律师的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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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朋友前夫的亲笔签字的话可以起诉,还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建议打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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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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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诉讼,如果确实存在相关债务,则有可能胜诉。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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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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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上没有还款日期,可以随时向对方要求归还,但要给对方一定期限,到期不给,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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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起诉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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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凭欠条起诉她前夫要求按欠条来办。没写还款时期没事,这种的诉讼时效是20年,不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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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日起算起两年。按照你说的情况,已经超过了诉送时效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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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