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底发现丈夫在外给第三者租房子已有2年,由于夫妻关系一直很好,太他相信他才这么晚知道。后来他答应去和小三了结,我知道这要花钱,我当然不同意用太多的钱,本想几万元也差不多了,没想到他居然给了她28万元!我是后来才知道,无奈钱已经拿去,而且我们家的财政是他管的,钱多数也是他挣的,进出他完全自由,我当时很心疼,那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相当于我父母这辈子的所有积蓄,他居然给了一个四川打工妹,够她下半辈子过日子的!为了挽回这个家,我作出了最大的让步,就算我花钱买太平。可是事与愿违,最近我发现他又瞒着我给了她20万元,发现后我问他,他始终否认。现在我想通过法律武器保障我的权利,不能太欺负人!我的宽容不能被这样踩在脚下,我想请教律师,我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向第三者要回我们夫妻共有财产?现在的男人怎么这么坏?他居然说他是个茶壶是要配好几个杯子!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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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你应该向你的丈夫要,而不能向小三要。至于能否找到是么突破口,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慢慢去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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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以侵害共有财产所有权起诉,这样的案例已经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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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对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行为,需经夫妻共同协商决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
此类诉讼较为复杂,建议聘请律师协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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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取证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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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