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2号,我父亲在帮人砍木头,木头砸下来,被木头砸到了脚,右脚小腿上一处骨折,一处粉碎性骨折,今天3月27号动完手术,小腿里放了钢板,医生说我父亲今年内是干不了活了,还会留下后遗证,明年还要拿钢板。可是现在我父亲的老板说这些医疗费需要我家也出一半。老板有些不想了医药费了。
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像我们家这种情况,如果那老板真的不肯再出医药费了,我打官司,我的胜诉有多少,最要紧的是我父亲给他砍木头的时候,没有签合同的,只是农村里的雇佣关系。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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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法律规定的很清楚,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你父亲的相关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费、误工费等,法律都有规定应当由老板全额承担。如果老板不付的,就只能请律师起诉法院解决了,注意将你们与老板有关你父亲的损失赔偿的谈话,想法全部录下来。为以后的索赔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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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雇主,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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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和老板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在你父亲没有重大过失的前提下,你父亲因为伤害受到的损失应该由雇佣他的老板承担。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所以老板一人一半的说法是错误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这个案子你基本上是不会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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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明确,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早做起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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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