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11岁的4年级学生,在下课时,在教室相撞,一个孩子把另一个孩子撞倒在地上,两颗门牙都摔断了3分之1,学校有责任吗,理赔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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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学校一般没有管理不善的责任。应该由对方的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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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撞人的孩子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存在监管上的过错,可以要求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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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找对方小孩家长,学校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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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找对方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要求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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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由孩子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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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