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8月,当时我怀孕7个月,丈夫在参加一次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认识另一部门的女同事,并开始发展婚外情。到09年11月我生下儿子,女方立即逼我丈夫离婚,丈夫顶不住压力,在我还在月子期间提出离婚。事后经双方父母拉拢撮合,他答应回归家庭,跟第三者断绝来往。现在事情已过去一段时间,矛盾已经平息,他也有悔改的诚意,经我们双方协商,想签订一份婚姻协议。协议内容主要是对万一将来某方又背叛婚姻,伤害配偶,财产的分配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的约定。我也查了很多法律资料,好像有的支持,也有的反对这种协议。想问问各位律师,是否有必要签这类协议,如何撰写这类协议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谢谢!各位应该能体会我在这次事件中受到的重大伤害,精神上,肉体上,月子里我基本一直在哭,夜夜失眠,我很恨他这么残酷无情,离婚了我苦无所谓,但是孩子呢,才出生几天,就要面对这么残酷的现实。我争取财产也全是为了爱儿,难道真的没有法律可以帮助我们这样的弱势妇女儿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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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约定是可以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能在操作上你要注意收集并保存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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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忠诚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离婚时一方反悔,法院会重新分割。2、如果因一方有外遇而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多分财产或者过错赔偿。这个就是法律对你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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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协议,考虑了策略点,也是双方对财产的约定,详情可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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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协议,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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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