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与2008年8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女方家庭多次干涉我们关系,且女方多次到男方单位闹事,现男方欲离婚,女方目前处于哺乳期。
婚前名下各有一套房子,男方的在外地,女方的在上海,婚后男方房产已出售,且出售所得资金一直借给朋友购房。
婚后男方出资购买小汽车一部。女方房产内家具家电也多为男方所购。双方工资卡也都自己掌握。
请问
1,如何办理离婚?
2,双方财产如何划分?
3,女儿的抚养权如何处理?女方提出若男方不再婚才同意把女儿抚养权给男方,这个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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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离婚的办理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途径解决,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在哺乳期男方不得起诉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请或者女方提出离婚诉请。
2、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后所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除夫妻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原则上是一人一半,法院在分割时会遵循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孩子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生活困难一方的原则。
4、孩子在哺乳期内的,原则上判归母亲抚养;如果女方不愿意抚养的除外。
5、女方所提的条件不合理也不合法。
6、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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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哺乳期的话,你不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的,建议你们协议离婚,或者在女方哺乳期结束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如需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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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尽可能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在女方哺乳期结束后向法院起诉;
2、婚前归个自所有,婚后平均分割;
3、女儿尚小,如女方提出要求抚养法院会支持女方的主张。
不详之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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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婚后所得平分,小孩一般会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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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小孩一般会判决给女方。婚后财产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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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小孩一般会判决给女方。婚后财产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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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哺乳期的话,不可以诉讼离婚的,建议你们协议离婚,婚前财产各人所有,共同财产平分,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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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
2、协议不成,哺乳期后诉讼离婚。
3、孩子原则来说归女方,但是若孩子归男方,女方无权干涉男方再婚。
4、婚前财产不分割,婚后财产共同共有,原则等分。
5、男方出售的房产的房款借给他人,应为个人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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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哺乳期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因此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到可以共同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只有等待哺乳期满才能起诉。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约定,对半分割。3、2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所有,女方这个理由不合法,因为她无权限制男方的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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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