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3日,**中介带我看了一所房子,并承诺可以见房东,他们有房东的委托书来租这个房子。我交了中介费(1800元)和定金(1800元),并由他们联系房东约好见面签合同。直到3月20日才让我来和他们签合同,并用种种理由推脱不让我见房东,不能出具房东的委托书,而且给我看的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上的身份证号和房子产权证(复印件)上的身份证号不符合。我说这种情况,就不能和你们签合同了。
3月21日,我打了中大恒基投诉电话,要求要么出具委托书,解释身份证号不一致问题,要么退还中介费和定金。下午有人电话和我联系,我说明了情况,她说要和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就再无音讯。
3月22日,我投诉至大区经理,大区经理承诺3月23日18点前给我答复,解决问题。至今再无音讯。
从3月13日到今天已经10多天了,现在已经影响到我的生活了(我急需房子住)。
请问我该怎么办?
1、中介解释说房东身份号更换过,这个解释需不需中介出具书面证明?
2、如果我和中介签这个合同,是否可以要回中介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