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用房产证抵押向信用社借款3万块钱,到期时归还欠款后才得知,当时信用社给做的手续是五个人联保,而且其他几人也都不认识。在五个联保人中只有四个人拿了房产证作抵押,同时也都还了欠款。只有周某一个没有抵押,同时拿了四个房产总贷款中的十一万块。后来,信用社起诉了,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调解书丢了,其具体内容也不记得是什么了。这个案子到现在有七八年的时间了。法院也一直没有执行。法庭调解过程中周某承认以上事实,但就是说没钱还,也不会还贷款的。房产证一直没拿回来就是因为周某不还贷,所以不知道该咋办?要是周某永远都不还,我本人能采取什么办法拿回房产证呢?可不可以再次起诉?起诉谁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