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这几年经长去夜店找小姐,女方需然没有拿到证据但是却有此事所以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起诉离婚。她们两有一个小工厂,是婚后建立的,开始的时后是小规模的后来经过十多年的经营扩大了,建厂的时后男方的家长自愿给了一部份钱,就是做为他儿子结婚赠给的财产。她们没有做婚前财产登记。这个工厂的所有证件都是男方的名字,而且自从女方提出离婚后男方家长说这工厂最开始建设的时后有他的投资,需然证件上没有他的名子,只要她们离婚就得把财产给他一部份。注;她们还有一个孩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