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看到一处回迁户的房屋,很满意,房款40万,但是他需要给他付一半的房款,然后跟中介方我们签一个三方协议,等到他的房本办下来在过户,过户费用我出,我现在就是,担心假如到时他反悔不卖了,我该根据什么法律起诉他,能够得到怎样的赔偿。另外我还不知道我们的这种交易合法吗,我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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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商品房,开发商卖了房反悔后又卖给第二买家,这属于一房二卖,购房者有权要求已付款两倍以内的赔偿。如果是二手房买卖,二手房交易的违约责任,还是适用一般合同法的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实际损失高于约定标准,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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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过户费用的话要看房子是否满五年且卖方家庭是否唯一一套住宅,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收费,主要包括:
1、营业税;
2、个税;
3、契税;
4、交易服务费;
5、产权登记费50元;
6、按揭服务费;等等。
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你可以到当地房管所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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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要约定清楚违约和责任如何承担,建议委托律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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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明确即可,按合同来履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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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