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底我接手一家店面做土特产生意,当时付给原承租人转让费55000元以及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15日房租12000元,租房协议事2009年4月16日至2010年4月15日,原承租人将租房协议一并交给了我,问题是眼下承租期要到了,我与房主协商下年度房租时出现问题,我现在的年租金是21600元(每月1800元),而下年要涨到30000元(每月2500元),其实我并不反对涨价,因为租房协议上说房租随行就市,别人涨2000,你也涨2000我没意见,或者你涨3000我也能接受,但你涨太多了我承受不了,涨了8400,我隔壁的年租金涨价后才17000元,原年租金14400元,一模一样大的,现在是别人听说房租涨这么多,也不敢接啊,万一明年再来个狮子大开口怎么办,我是转也转不出,租也租不下。请教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可以帮助我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