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婚前的房产怎样界定?
具体情况:婚前买一房,是父母出的首付,贷款由自己还。如果以后结婚了,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吗?如果离婚怎样分割这个房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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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规定,婚前父母为自己子女购房的出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你的房子首付是父母出资,后来的房贷也是自己偿还的,那么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你个人所有,你可以在结婚时就婚前财产做个书面的约定,约定这个房屋为你个人所有。即使不约定,这个房屋也属于你个人所有,将来离婚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房贷是由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话,那共同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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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标准就是结婚的时间点,当然不排除特殊情况,如房产婚前购买,那么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而婚后还房贷的欠款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此部分进行分割或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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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房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应支付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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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