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醉酒后在回途中遇到一个男人独自行走,于是三人无故将该人打倒在地,后该男子从兜里掏准备报警时,三人中的一个人未防止报警将该人的手机抢走,请问这个案子属什么性质.具体理由呢? 但事后三人称只是想打该人,并不想抢东西,且受害人称在殴打过程中准备将现金交给对方,但三人未抢走现金.仅仅是因为怕报警将手机据为己有.请您详细分析一下,为何构成抢劫罪,我需要充足的理由,我现在正办该案. 有人称是抢劫,有人又说是寻衅滋事.现在受害人和嫌疑人都要求给出一个充足的理由来说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