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于2004年一月份结的婚,他是加拿大永久居民,2005年5月可拿永久公民绿卡,我们在我户口所在地大连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构注册办理的手续,我人现在深圳,他婚后两个月返加.我现在感觉我们有太大的差距,这桩婚姻是个严重的错误,我希望能尽早了结,以免误人误己.我现在想离婚,我们没有小孩,没有共同财产,我在婚后买一住房,名字是我,他借我人民币2万元,我的问题是:我可否申请离婚?能在深圳办理吗?如他不同意怎么办?他本人是否需要回来?我可否单方面办理?婚后我购买的房产我不想与他有关,我会将借的钱还他,如我现在卖掉还我的债务结果会是怎样? 请帮助我!万分感谢!

婚姻家庭
2008-03-27 10:22: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谢谢张律师的回答,我还有三个问题想请教:
    1]他不需要回国,这很好,但他不配合我,也不会请代理人,我该怎么办?
    2]从开始办理到成功离婚,需要多久?
    3]我买房的钱很明显是我婚前的积蓄,不足部分是向家里人和朋友借的,他除了借我2万元以外,没有参与,因我们一直两地,现如我卖房我需还清我的债务,不卖我的债务也需要我独自偿还,您给我出个好主意,怎办最好?
    万分感谢!
  • 谢谢刘律师的解答,我清楚了.
    您是位敬业的律师.
  • 您如果能证明在深圳工作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她不必回国,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婚后买的房属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卖掉都一样。还债要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
  • 1\按法定程序起诉,若对方不应诉,可公告送达.
    2\若证据充分判离,一审3-6个月,公告期间另计.
    3\婚后购房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是共同财产,要分割.当然,你可以在诉讼中不列此财产.对方若主张分割,是对方的诉讼权利.
  • 您如果能证明在深圳工作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她不必回国,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婚后买的房属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卖掉都一样。还债要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