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因感冒在乌鲁木齐某医院就诊,医院开了三天吊水,只用了一天,于第二天清早死亡,后经法医解剖鉴定结果为:药物迟发过敏反应引起死亡。请问该怎样处理?
-
医院无责任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事故的话,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请尽快提供病历资料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为医院存在过错,需由医院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你好,建议尽快提供病历资料向医学会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为医院存在过错,需由医院承担全部的赔偿。
-
如在医院住院,医院发现和抢救不及时,或措施不得力,医院就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死亡发生在家中,那就很难追究医院的责任。建议请专业律师分析病历。已有明确的病理诊断,再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意义不是很大。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