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北京通过中介租了两市一厅的房子,每月租金2300元,交了一个月的押金,现在房子到期了,我们要求退还押金。但是中介要求按合同收取违约金,我们的房租共分四次交付,第二次逾期一天,第三次逾期七天,第四次逾期二天,合计逾期十天,每日按照月租金的20%收取我方违约金,他也称其为滞纳金,现在要求合计收取我们违约金4600元。请问合同之中这样规定计算滞纳金可否合法,具体滞纳金应该是多少,我们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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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是多少?
如果现在是10天,月租金是2300,那应该是460啊
4600明显过高,合同法对过高的违约金也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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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你们可以起诉要求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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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如果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降低。如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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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