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公司员工,2007年10月,公司全款购买了一辆价值12万元的汽车.由于公司欠我8.5万元,所以公司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该车的所有手续,公司法人向我口头承诺,以后如欠款还不了,汽车就归我所有.
几个月后,公司没有经过我,就将汽车卖给了小李. (没有给小李过户)
如今公司面临倒闭,公司法人也不知去向。
为了维护我的利益,无奈之下,我将公司卖给小李的汽车骗走并转卖,我卖了6万元. (没有过户)
问题1:我转卖的汽车现在被公安局扣了。如今公安局立案说我犯了诈骗罪(诈骗小李),我该怎么办?
问题2:我还是该车的法定所有人吗?
问题3:公司法人对我说的口头承诺,法律上有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