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子是这样写的, 今收到兰伏娇女士购海发大夏二期4楼4B10 4B11二套的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并于2007年4月9日上午一并到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预期自负。该房二套总价人民币叁拾壹万柒佰捌拾叁元整,其中(1)建筑面积分别为4B10,35.94M2,4B11,39.97M2,合同价2948元M2,(2)转让费每套肆万肆仟元整,合计(2套)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以下有收款人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现在那房子是违法的没有办法交房,开发商都退款了,可是介绍的不肯退转让费,他说没有收到我的转让费,我钱都给他了,所以他才写了这个条子,现在他不承认了,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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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及时起诉,注意时效,并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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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违约,可以要求返还转让费,并要求赔偿损失。
2、收据就是证据,只要是对方的本人签字。
3、可以直接联系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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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退回,建议电话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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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手上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他有收到款项的事实,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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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对方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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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