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租住的房屋要被我们的房东卖掉,这样我们就想停止我们自己房屋的租赁,收回自己的房屋自己居住。但这样的话,我们就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对方承租人要求我们按合同付违约金。合同是这样写的: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支付100%的一个月的违约金。我不想付这个违约金,我提起告诉他们了,并且我的房东很突然的要卖房子,我们就没地方住了,提前收回自己的房子也是迫不得已,总之,我不想付违约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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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提前终止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这种情况是属于你违约,因此你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而房东因卖房提前终止与你的租赁合同是属于他违约,所以你可以要求房东支付给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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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确无房居住,收回你自己的房也在情理之中,至于违约金应该三家协商解决,主要过错不在你方,应该协商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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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体约定办理,违约就应该支付违约金。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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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与房东之间有约定的话则可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还有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继续租新房东的房子,一直到以前的租赁合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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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稀里糊涂,你是不是又转租了?房东卖房是房东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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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