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某人签定某块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该出让方由于有人出价更高,有意毁约。 但是本人已经支付50%转让款30万元。 合同中约定若是毁约需支付已付款的双倍作为违约金。定金为3万元。 请问本人可得到的最高违约赔偿是多少? 若是就此块土地,本人与第3方达成的合同因为此毁约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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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主张双倍违约金,因为里面包括你与第三方之间的损失,当然对方可以说过高,但他得举证,当然定金就没有啦,因为定金和违约金是选赔的。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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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该转让合同无因特别原因而被认定无效的,则违约方须承担因违约给您造成的损失及合同实际履行后你可得的利益。有需要可联系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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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结合整个合同条款具体分析。
建议准备完整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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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