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有件事想向您咨询。 有一位老人生前留一份遗嘱,把自己的房子留给老儿子,遗嘱是在当地律师事务所立的,有代书人和证明人的指印,签字.老人的指印是拇指,遗嘱人签字是儿子代签的.遗书没进行公证.没老人死后,兄弟姊妹把继承人告上法庭,说遗嘱是假的,要求验证指纹。原告提供的指纹是食指指纹,验证结果是和对比样指纹不一致,签字不是本人的,法院判遗嘱无效,并且其它证据也无效(和老人一起居住照顾老人的社区证明,邻居证明).审判结果是平均分配,有的儿女在老人生前不来往,这次也同样分遗产,这样判合理吗?现在我们是不是应该起诉立遗嘱的那个律师?是否上诉?正月初七前为上诉期限.谢谢!

继承
2009-01-24 10:38: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