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生前买了一个农村小院子,我们全家都是城市户口的。买小院子前父母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了一份《产权转让协议书》,享受拆迁待遇。父母去世后,因为此院不能取得大产权本,所以不能析产,一直是我姐姐居住。现在要拆迁了,村委会说能分到楼房,如果我姐住上楼房,产权本也会写上她的名字了。我们其他人能要求这个楼房的析产吗?如果不成的话,我们其他人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前提是我姐姐得到的楼房是由我父母出钱买的拆迁后得到的,不是我姐姐个人出资买的。
请律师帮助我解决一下当务之急,因为马上就要进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