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与我签订了份劳动合同(A)但是此合同名称(A)与其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B)不符,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才知道,并且去工商查询结果也是某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A)没有经过注册,经营者和经营场地都一样。请问我申请双倍工资仲裁时是以某公司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还是某公司与我签订了份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如果是某公司与我签订了份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那么还需劳动部门鉴定劳动合同(A)为无效合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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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为你实际工作的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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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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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提起仲裁,可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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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