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 2009年4月7日,我出租方与周某租用方签订铺面出租协议书。出租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当时签订的租金是全年租金2万元。由于市场变化,现在该商铺全年租金价值4到5万元。可否依据显失公平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再者,合同有一个条款是这样的:我出租方不得借用任何理由违约合同,否则出租方必须双倍赔偿租用方装修费用,如租用方违约则赔偿出租方人民币2000元整。该项条款是否也可作为显失公平的依据?装修费用没有明确,合同里面可以这么含糊吗? 这样的话,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我在租用期内,把商铺卖出去给第三方,该合同是否还生效?如果我不租给周某,就算是违约合同,需要赔偿双倍装修费给周某? 我与周某已经协商过了,周某态度坚决,坚持原合同,不愿意提高一点点租金。他的理由是:我是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才进了80万的货,如果商铺租金提价,他无法承受租金,他只能承受原来订的2万的租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使我的损失减少?协商不成,只有起诉周某吗?如果起诉,法院会支持显失公平吗?起诉成功有多少胜算呢?

合同纠纷
2011-08-03 17:54: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
774
轿车车船税怎么算
车船税计算
轿车车船税怎么算
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注意事项
民法典 372
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注意事项
超市租金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民法典 768
超市租金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01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49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07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97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2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73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