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号
我爸爸带我去工地干活,是搞建筑的。建的是工厂。所以每层的距离是6-7米。每层中间都有很多的洞口。洞口上面铺着木版。由于我踩到木版。木版破裂把我从三楼漏到了二楼。胳膊摔脱臼了。内脏的脾脏摔出血。保守治疗。在医院住了10天的院。由于家里没钱又都是农民没什么文化所以不知道如何是好。找工地的老板。老板不给面见。老板说花多少钱他给报销。由于家里没钱。我被迫出院。出院的时候医生说我三个月不能工作。在家里休息。或许还有后遗症。现在工地的小老板来我家要出院的凭证。说只给报70%的医药费。我家里本想息事宁人。报100%的就和他们算了。 但是现在他们不尊重人。所以打算起诉。请问我起诉应该起诉哪方?是起诉工地的承包者。还是起诉房子的所有人工厂。老板现在还没漏面所以想私了都没可能。我现在有的证据就是在医院拍的CT。和医生给我写的病历。我知道我错就错在了提前出院。是不是现在还能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