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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伤者:1.创伤性重型颅脑损伤:双侧额部硬膜下血肿、颅内积气、额骨线性骨折、左额部硬膜外血肿;2.右眼框上壁及内侧壁骨折;3.左眼框上壁骨折;4.颜面部多出皮肤擦伤、创面渗血5.右前额部一深及骨膜长4cm伤口; 5.面颅骨多发性骨折、鼻骨骨折; 6.颜面部及下唇软组织挫裂伤; 7.下颌右侧第1、2切牙及第1尖牙、左侧第1、2切牙缺失; 8上颌骨骨折及下颌牙龈多发性撕裂伤并牙槽骨骨折。伤者已出院,医嘱:定期复查至少2个月,建议全休2个月,期间注意看护。 车主负全责,已付清伤者住院期间相关治疗费及医院预计修补牙齿的费用,伤者提出赔偿:1.住院期间伙食补助,2全休2个月的营养费,3全休2个月的护理费,4.伤者误工费(伤者为退休干部)5.家属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及误工费,6.精神损失抚慰金7.整容费,8.后续治疗费。 问:此案是否支持1.精神损失抚慰金(未做鉴定);2. 全休2个月的营养费;3全休2个月的护理费;4.伤者误工费(伤者为退休干部);5.伤者家属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及误工费,7.整容费;8.后续治疗费。 以上费用哪些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

交通事故
2010-03-12 17:37: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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