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好,我姐姐7月份从宿松乘坐大巴去广东,途经江西境内的时候不幸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她所乘坐的大巴由于追尾,以致我姐头上受伤,而且腰上有根骨头断裂,在住院期间或,医药费和伙食费是由对方出的。医生说我姐的腰伤以后有一定的后遗症,由于在住院期间我姐不能下地,所以一直是我姐夫陪护。我想咨询一下我姐可以向对方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大概的金额是多少。

交通事故
2009-08-04 1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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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