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只注明借款期年月日没有还款日已经四年了起诉法律i给与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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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随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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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你有权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超过你给的合理的期限未还,你就可以起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你一直没有要过,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如果你要过,从给对方的宽限期满之日起,每不超过二年都催要过,也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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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还款日期,那么时效从你第一次跟他索要借款时起算,如果现在要,那么时效就从现在开始,往后推两年.所以,时效没问题,可以起诉,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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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