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我06年8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期间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交社会保险,请问我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两倍工资赔偿吗?如果可以是从什么时间算起呢? 还有其它可以申请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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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但要收集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2、从2008年2月1日起算,只有11个月的。3、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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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但要收集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2、从2008年2月1日起算,只有11个月的。3、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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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从2008年2月开始起算,亦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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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