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人物纠纷设为甲,乙!
2010年2月20日,甲在新村棋牌室里打牌,乙在观牌,一局牌下来甲赢了牌,期间乙说了一句:“这个牌这么差没有打的必要了!”,瞬间甲起身向乙伸手打了过去,乙的眼镜被甲打落,乙上前要求甲赔偿,甲又想伸手打人,被周围人制止,乙不予理睬走出棋牌室拨打了110,在等待110期间,甲冲出棋牌室再次向乙进行殴打,乙没有还手,后甲再次被周围群众制止,甲很气愤转生离开,没走多久在银行门口忽然摔倒不起,乙速打120,经抢救无效甲死亡。(据了解甲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甲家属向当地派出所提出起诉,经派出所调查,查看了银行的闭路电视了解了在银行门口发生的情况,找在场人员进行了笔录,但未立案。甲家属不服向乙索要赔偿损失近60万,乙觉得甲家属提出的要求过分不予理睬,希望甲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于是甲家属三番五次上门敲打乙家窗门,要求赔偿损失。
甲家属举动造成邻居间的困扰,乙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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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关于你的问题,建议你如下处理: 首先,在甲家属再次扰乱乙方生活时,可立即报警处理,如在此过程中给乙造成了损失的,乙有权向甲家属提出索赔要求.
其次,甲与乙之间的纠纷最终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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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