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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秋,我好朋友的老公在外地打工时,不幸工地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接老板通知后,她向亲朋好友借了点路费赶赴工地认领尸体,和他一同去的有她亲哥、她老公亲哥、一位当地律师和死者外甥(大学毕业后在外地打工)。到工地后,老板赔给她18000元的安葬费和130000元抚恤金,共计148000元。由于当时她没带身份证,就用她最相信的外甥身份证办了一张卡,并交他保管。事后,她外甥将卡交回给她,但她没有查验过,自己也不会用银行卡。现在她想把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时,发现那张卡里边根本没有钱。她急了就去找外甥,但外甥吱吱唔唔,没办法去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可是公安部门叫她去找司法部门,找司法部门又要叫她去找公安部门。请问:这笔款能否追得回来?该向什么部门反应?抚恤金有没有受特殊的法律保护?

刑事案件
2009-01-21 13: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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