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2日,和本单位职工坐单位职工的私家车同去酒泉出差,晚9点在回来的途中发生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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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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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事故发生之日起30之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本人何其家属可以在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错失了,那么只能由劳动者何其家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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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赋予职工申报工伤的权利,没有及时申报,职工自己承担责任。既然不能申报工伤,你提出的请求将不能在工伤中处理,你可以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官司,同样可以获得一部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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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