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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的事故发生在两天前,我在十字路口绿灯左转弯,对方一个人骑三轮摩托车在左侧的非机动车道上逆向横穿马路,速度很快,等到我发现时已经躲闪不及,摩托车撞在我车的左前方(驾驶员侧),当时摩托车驾驶员就弹了出去,我车的左边翼子板、前舱盖、前大灯都严重损坏,该摩托车没有牌照,驾驶员未戴头盔,现在住在医院里,虽然还没有认定事故责任,但我按照交警的要求,到医院看望了伤者,并为他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但目前我的车还被扣在交警队,交警说要等伤者病情稳定后再处理。回来后,我发现交警在处理事故时有如下问题:1、根据有关规定,我并没有为伤者垫付医疗费的义务,如果需要垫付医疗费,也应由保险公司垫付。2、交警扣车也没有出具任何手续。3、交警也没有告诉我他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因为是异地出的事故,我现在一直无法联系到处理事故的交警。我想了解这样的事故应如何认定责任,我要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我的车最长会被扣多长时间。谢谢解答。

交通事故
2010-03-09 10:22: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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