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些困难绕,想求助于你,希望您能帮忙解答。
我(甲方)与去年将车转卖与乙方,并与其签订了协议,协议内容有这么一条甲方(本人)将车辆转卖与乙方,其后所发生事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双方签名且按了手印,有证人在场,但证人没有在协议上签名,但有证明。协议没有公正。
去年签协议时,车辆已交付乙方,但并没有办理过户,现在依然在我名下。前几天这辆车在乙方手中发生了事故,我却接到法院传票,成为被告。请问我们所签协议有效吗?是否需要为这起车祸负法律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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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协议不能约束和对抗第三人,即做为第三人的受害人有权要车主(因未过户在法律上你仍是车主)和实际肇事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在你承担了责任后可以依据此协议向购车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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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应该有车辆的实际占有人承担事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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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新颁布的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应该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原来也有名义车主负责后再向实际车主追偿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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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