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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从2007年开始,我们家就卷入了一场噩梦,直到2009年8月份,犯罪嫌疑人被抓,才明白事情真相,对方以安排工作、买房看病等种种原因为诱饵,累计诈骗金额200余万元,目前此案已进入补充侦查阶段(很快要结束了),公安局对于赃款去向及对方的房屋财产查不到任何线索,现已逮捕四名共犯,想咨询王律师,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最大程度地挽回损失。谢谢您!

损害赔偿
2010-03-07 20: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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