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位朋友乘坐的飞机晚点,旅客行李又遭受污染和损坏,南航职员带我们到办公室处理,出来时发现机场已经关灯锁门,机场最后一班大巴已经开走,也没有正规的出租车可以乘坐,向下班路上的南航工作人员求助,遭拒绝。拨打95539南航客服,对方表示因为身在广州且分公司已经下班,不能提供帮助。拨打110报警,警方表示机场已经超出他们的管辖范围,应当迅速向机场公安处求助,但机场保安解释说公安处只有机场保安在值夜,他们不具备执法能力,且机场规定锁门后不许留旅客在机场内,因此拒绝提供庇护。机场已经空荡无人,不见灯火,我们在不安中度过了近三个小时后,由家人打车接回。向航空公司多次投诉,要求书面致歉和经济损失赔偿却遭拒绝。
就是这样因为航班的延误,行李托运出现问题,以及工作人员的疏忽,和对待旅客求助的冷漠态度,导致了两个年轻女孩深夜滞留荒僻的机场门外,人身安全不保。我想请教您作为航空公司在此事中是否存在失误或不妥,是否应当保证晚点航班的旅客能够安全的离开机场,旅客是否有权利要求航空公司对我们的损失进行书面道歉和赔偿。如能得到您热心的答复,将非常的感激,感谢您对保障旅客权益的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