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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一家私人工厂上班,由于自己疏忽把左手食指的第一节切了下来,目前老板已经出钱把他的手治好,当然是少了一截。 现在面临赔偿问题。保险公司说因为是左手,不能定级,而他的老板说最多只能给七千,并且是先付四千,然后每个月再付三百,一共给十个月。如果我们不满意,可以起诉。 不知这样合理吗?象这种情况能定为十级吗?如果起诉他,我们最多能要求对方赔付多少钱?(我们是石家庄辛集的)

劳动纠纷
2009-01-20 11: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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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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