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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本人96年开始在A公司上班到10年2月,08年新合同法实行后公司把公司员工的人事挂在B公司,B公司和我签了个1年的合同到09年1月后就没续签,但社保有交到10年2月(挂靠B公司前没签过合同,没交社会保险,节日和日常加班没加班费)2月底A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说公司经济状况不好不经营了,把业务合到B公司,而B公司接收不了那么多人决定不要我。这里请教律师在这样情况下,我可以拿到96年到现在12年的补偿金吗?还有09年1月合同到期到现在没续签合同,公司应当给我每月支付2倍工资吗? A公司10几年没给办理社会保险可以要公司补缴吗?劳动仲裁时被申请人是B公司还是A公司还是2个一起作为被申请人。公司辞退我合理吗请律师为我解惑,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3-05 16:04: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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